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省委统战部和省教育厅党委的指导下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开展调查研究学校统战工作方面的情况,制定开展统战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,提出工作建议。
主要职责为:
一、帮助和引导统战系统各界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,为海南和学校的发展服务。
二、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工作,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,支持他们开展各种活动,积极发挥作用。
三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,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,为他们多办实事。
四、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举荐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、选拔、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,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。
五、协助党委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,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支持他们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。
六、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。
七、认真做好归侨侨眷、港澳台同胞工作和留学生有关工作。
八、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统战工作。培训统战干部,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。
九、加强统战理论和工作研究,做好调研、宣传及信息工作。
十、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付的其他工作,协助配合好学校其他部门的有关工作。
党委统战部办公室电话:0898-31930748 朱泽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