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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武装部

人民武装部是学校武装工作、国防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《兵役法》、《国防教育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,负责学校兵役事宜和国防教育工作。
二、受领、协调、处理上级军事机关、国防动员系统赋予学校的有关任务。做好上情下达、下情上报工作。
三、完成上级征兵任务,做好现役军人跟踪服务工作
四、负责学校预备役、民兵分队(人员)的管理、教育和培训。
五、负责协调、沟通学校军民融合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年退役复学学生的管理和教育。
六、负责战备器材室内相关设备器材的使用、管理和维护,严防发生事故。
七、完成上级军事、教育等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、学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  
人民武装部:0898-31930720  赵国程